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贯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部署,筑牢招生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思想防线,从源头防范招生领域廉政风险,杜绝招生违规违纪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环境,结合我部门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招生办公室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全体人员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统筹推进部门廉政建设、风险防控、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招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成立招生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徐子良
成员:招生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长效工作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原则,聚焦招生工作高风险环节,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廉政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全面筑牢招生工作廉政屏障。
(一)建立廉政预警机制
立足招生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提前预判招生宣传、考生资格审核、计划调整、录取投档、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建立问题台账,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介入、早处置,坚决把各类廉政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小问题演变为违规违纪问题,保障招生工作平稳合规开展。
(二)落实廉政诫勉机制
坚持常态化日常监督管理,针对工作人员在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流程执行、纪律遵守等方面出现的不规范、倾向性问题,由领导小组及时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和诫勉提醒。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督促当事人及时纠正工作偏差、严守工作纪律。对反复出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专项通报批评,强化纪律约束,杜绝侥幸心理。
(三)完善考核奖惩机制
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纳入部门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岗位考核的核心内容,实行廉政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对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工作作风优良、无违规违纪行为、群众评价良好的工作人员,优先推荐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对存在违规操作、纪律松弛、服务失范、出现廉政问题的人员,取消年度一切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进行批评教育、绩效扣减、通报处理,切实凸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
三、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严格落实教育招生“阳光工程” 建设要求,坚持公开透明、依规办事原则,全方位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学校、师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杜绝暗箱操作、违规操作。
(一)落实部门内部政务公开
常态化公开部门核心工作内容,公开范围覆盖全体工作人员,主动规范内部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招生办公室岗位职责、招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规范等,实现内部工作规范化、透明化。
(二)严格执行招生“十公开” 政策
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标准,严格执行招生十公开制度,保障考生和家长知情权、监督权。具体公开内容包括: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报考资格公开;录取工作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招生咨询及申诉举报渠道公开;招生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三)落实工作服务公开承诺
为规范服务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招生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二不准、五公开” 服务准则,坚守招生工作底线,树立廉洁规范的招生服务形象。
二不准:不准突破政策、违规开展招生工作;不准巧立名目、变相收取考生及家长任何费用,杜绝有偿招生等行为。
五公开:即公开办事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纪律;公开办事结果。
四.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全体工作人员须常态化学习本制度内容,严格依规履职,常态化自查自纠,坚守招生廉政底线。
苏州高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2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