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我校特制定2025年江苏省职教高考批第二批次的录取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报考基本要求
参加江苏省2025年职教高考报名并填报我校志愿。无中职职教高考成绩、无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科目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的录取。
二、预录取位次排序办法
1、首先在各自科目组内对达到职教高考第一批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江苏省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要求,以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作为位次排序依据,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位次。
2、其次在各自科目组内对未达到职教高考第一批省控线的考生(含未参加职教高考的考生)以考生总分作为位次排序依据,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位次。
考生总分计算方法如下:
总分=职教高考成绩(折算成百分制)×80%+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折算成百分制)×10%+奖励性加分×10%
(1)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赋分100分/门,不合格赋分为70分/门。
(2)奖励性加分,最高奖励加分为100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奖励加分100分,符合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考生仍为100分。不符合任何一项的考生则无该项分。
①、有教育、体育、人社、工信、或县(区)级及以上其他行政部门组织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②、有教育、体育、人社等行政部门组织的县(区)级及以上比赛获奖证书。
③、县(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
具备奖励性加分资格的考生,需在填报志愿之前携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认证,未向我校认证的考生不享受加分。
3、同分排序办法。
(1)我校录取原则按总分排序,由高到低确定预录取位次,在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奖励加分、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中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
(2)如上排序中如仍有相同位次,则按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专业技能和专业综合理论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确定预录取位次。
(3)在上述排序中如仍有相同位次,则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择优原则商定预录取位次。
本录取办法由江苏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
苏州高博职业学院
202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