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18 浏览: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根据教育部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25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我校2025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苏州高博职业学院
学校类型:民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招生代码:江苏省代码1970、国标代码14163
二、报名我校条件
已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其中报名护理专业合格性考试成绩需达到4合格。
报名方法及考试安排
(一)第一轮工作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gk.jseea.cn)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3月6日至8日17时。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校测安排:我校第一轮招生校测安排时间为2025年3月22日。
校测报到地点:苏州高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路)。
校测具体安排请在考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3、第一轮录取报送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2025年4月3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二)第二轮工作及时间安排(如在第一轮中完成计划录取,则不再参加第二轮)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未被录取且达到规定成绩要求的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gk.jseea.cn) 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9:00至15:00。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校测安排:我校第二轮招生校测安排时间为2025年4月19日。
校测报到地点:苏州高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路)。
校测具体安排请在考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3、第二轮录取报送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2025年4月22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含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制信息等)及招生计划数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五、收费办法:
(1)学费:学费以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教育厅审核公布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文件依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677号))。
(2)住宿费:每学年1500元/生(文件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3)代办费:护理专业每学年1500元/生,其他专业每学年1000元/生,多退少补(文件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7]270号)、《关于加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体艺[2018]8号))。
(4)我校不收取江苏省提前招生校测考试费用。
(5)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收费主管部门备案审批或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
六、录取规则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一)考生成绩评定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校测成绩+综合素质奖励分+政策性加分。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合格科目成绩合格计10分,合格科目成绩不合格计5分,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累加为该项成绩,最高分为100分。
2、校测成绩评定办法
校测成绩设定总分为400分,采用试卷考核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文化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职业适应性测试等。
3、综合素质奖励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向我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综合素质奖励分按100分计。
(1)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2)参加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或权威的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等,获得县(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3)有教育、体育、人社、工信、或县(区)级及以上其他行政部门组织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4)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
(5)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所在中学推荐的考生。
(6)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达到5门的考生。
上述第(1)、(2)、(3)、(4)项需要报名我校的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5)项没有证书的考生请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证明,第(6)项不需考生提供有关材料,由我校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来判定。
参加第一轮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请最迟于2025年3月21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参加第二轮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请最迟于2025年4月18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
4、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政策性加分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为准。
(二)同分排序规则
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政策性加分、综合素质奖励分、考生校测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分数为先后顺序,由高分 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如仍相同则以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历史、化学、政治、生物、地理、信息技术为顺序,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录取。如仍有同位次考生且我校无法同时录取,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择优原则,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来确定录取顺序。
七、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八、专业调整
我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规定办理学生转专业申请,调整原则详见我校招生网。
九、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关专业身体要求。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奖励资助政策
序号 | 奖励资助项目 | 奖励资助金额 |
1 | 国家奖学金 | 10000元/学年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6000元/学年 |
3 | 国家助学金 | 2700-4700元/学年 |
4 | 残疾学生补助 | 减免学费 |
5 | 征兵学生学费补助 | 20000元/学年(最高不超过学费) |
6 | 综合一等奖学金 | 2000元/学年 |
7 | 综合二等奖学金 | 1500元/学年 |
8 | 综合二等奖学金 | 1000元/学年 |
9 | 三好学生 | 500元/学年 |
10 | 自强奖学金 | 1000元/学年 |
11 | 先进集体奖 | 1000元/学年 |
12 | 优秀学生干部 | 500元/学年 |
十一、投诉渠道
如考生对考试过程或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联系电话:0512-62833152
十二、监督机制
监督电话:0512-65110500
十三、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苏州高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2-62833125 68836191
招生咨询QQ:1307664500
学院网址:http://www.g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ist.edu.cn/
学院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号
邮 编:215163